特徵(包括紋飾特徵)和分期


 

一、【克拉克瓷的特徵】

在1980年,四個荷蘭博物館開始了一項關於克拉克瓷藏品的研究項目,目的是為了弄清楚關於克拉克瓷更為準確的釋義,具體明確它的特徵。最後研究得出了克拉克瓷的八大主要特徵。不過,這些特徵僅僅適用於扁平器和碗,對於其他造型,如長頸瓶和壺就沒有包括在內。具體如下:

  1. 胎體呈白色, 被燒結。邊沿可以著橙色或黃色。 

  2. a.釉面沒有裂紋。
    b.釉面致密度較差,在口沿處釉容易碎裂。 
  3. 胎體的厚度
    a.胎體厚度很薄,大盤除外。
    b . 圈足是垂直的或稍微內斜。 
  4. 口沿的造型 
    a.器壁有模制紋樣。
    b.口沿略呈菱口狀。
  5. 陶瓷製作技術
    a.底部有跳刀紋或螺旋狀紋;或是二者皆有。 
    b.大盤的底部和圈足裡邊都沒有上釉。其他的所有造型底部和圈足都有上釉。 
    c.圈足邊沿上的釉被刮去形成圓形或平面的邊沿。 
    d.圈足上有沙粒附著。
     
  6. 裝飾技術用釉下青花裝飾。
  7. 模制紋飾器壁的紋樣可能是模制的或部分模制的,或是全部繪上去。
  8. 裝飾內容
    a.帶有道教、佛教和其他象徵符號的大開光。 
    b.帶有花枝和果枝的大開光。 
    c.帶有流蘇和帶狀裝飾的狹小開光。
    d.帶有珠狀垂飾的狹小開光。 
    e.帶有靈芝的狹小開光。
    f.一圈帶有菱口式樣的多個扇形狀裝飾把圓形中心圍繞起來。 
    g.中心裝飾是動物或人物紋樣 , 處在風景、道教符號以及滿是花卉或象徵符號 (或二者皆有) 的花盆的裝飾中。

     

【紋飾特徵】
克拉克瓷器以青花裝飾為主,用單色的鈷作顏料,在白色的泥坯上繪製圖案,再施一層透明釉,經過高溫燒制而成。明代早期景德鎮青花瓷主要採用進口青料「蘇泥勃青」,這種青料濃艷,畫面中帶有深入胎骨的「鐵鏽斑」。成化時期進口青料枯竭,明代晚期普遍使用國產青料,從濃艷的普藍色過渡到淺淡的灰藍色,粗重暈散。

克拉克瓷屬於青花瓷,有藍和白兩種顏色,這兩種顏色是阿拉伯、伊斯蘭地區宗教和皇家崇尚的顏色。明代鄭和七次下西洋,與海外交往頻繁,明朝受國外文化的影響,逐漸信奉藏傳佛教、伊斯蘭教,大量汲取了波斯文化。為了迎合西方市場,中國的克拉克瓷引入了「開光」的裝飾手法,紋樣佈局繁滿,在器物較大的平面空間里,通過連續的放射性的分割空間,將裝飾面分出多個獨立的區域,在分割空間中分別裝飾,起到突出重點的作用,主要適用於盤、碗等扁平的器皿。空間在伊斯蘭教中被認為是魔鬼出沒的地方,所以要用繁滿的紋飾將其填滿。明代瓷器比宋代素雅的瓷器更加著重繪筆與紋飾。加入伊斯蘭紋樣佈局的克拉克瓷器,與中國的裝飾紋樣相結合,增添了明代陶瓷工藝美術的特色,這種風格的形成是中西文化相互借鑒與融合的產物,是中國與西亞國家文化交流的結果。

 

二、【克拉克瓷的分期】

麥艾尼 (B. S. McEieny) 對克拉克瓷作了以下分期 : 

► 第一時期 (1550一1570) : 特征為邊沿和弧腹處沒有裝飾。

► 第二時期 (1560一1580) : 特征是有裝飾的邊沿和未裝飾的弧腹。那些內沿上有寬的帶狀裝飾的碗也屬於此列。中心裝飾通常為象征長壽的動物紋樣,如鹿紋、鶴紋等。

► 第三時期 (1575一1590) : 特征是有了開光。
在曼布里 (Mamburi) 柱附近,碗的碎片內壁有開光裝飾。作為裝飾的帶花的小枝凸顯在輪廓線上,但在標準克拉克瓷里,每個開光都被分開裝飾。這些碗可能是後來的開光裝飾的來源。其中一個開光裝飾的碗,畫面為一只有斑點的鹿,背景為很多大石頭。這個類似的畫面在德雷克灣(Darke’s Bay) 發現的瓷片上也有 , 但(除了一片瓷片外)在白獅號上卻沒有,說明這種類型出現於16世紀末。這個事實愈加證明了在16世紀末存在完全一致的碗模,當然,也可能是在於16世紀末17世紀初。通常這個時期的盤外壁用鳥立枝上的場景作裝飾,有時候在開光里有小枝開花的裝飾。不過也有例外,白獅號上就有一個盤帶有這樣的裝飾圖案。

► 第四時期:特征是帶狀和珠狀垂飾紋樣的小開光依次把大開光分開。 
在德雷克灣(Darke’s Bay)發現的瓷片證明這個時期的裝飾風格在1595年前就逐漸形成。它的特色是大開光經常處在施有藍色的表面之中,帶狀和珠狀垂飾紋樣的小開光把環繞大開光的藍色部分分隔開來。有一個1584年的裝有銀托架的碗也有這種裝飾特色,說明這種類型比德雷克灣(Darke’s Bay)要早10年。第四時期的盤、碟的外表面用鳥立枝上的圖案裝飾,這個主題也在第三時期出現過。不過,第四時期的大部分瓷器都在狹小開光里用象征符號和珠狀垂飾裝飾,盡管這屬於第五、六時期。然而,在白獅號的克拉克瓷里沒有這種裝飾的盤子,說明這種裝飾主題在1610年後就不再受歡迎了。

 第五時期:和第四時期類似,但在盤中心邊的一圈圓形裝飾里引進了很多菱口形的裝飾;偶爾一部分邊沿上的小開光會被填滿。
在白獅號的克拉克瓷中發現了大量的具有第五時期特征的瓷片,在沈船聖 · 康卡羅(Sao Concalo)號中也有發現,但在德雷克灣(Darke’s Bay)里卻沒有發現任何一塊第五、六、七時期的瓷片,說明這種裝飾類型的瓷片的制作時期是在1595年之後到17世紀20年代左右。在阿達畢爾(Ardebil)的藏瓷中也有第五時期裝飾主題的瓷器,但奇怪 的是這些瓷器和瓷片的外表是用鳥立枝上的裝飾圖案,此主題是典型的屬於第二、 三、四時期。在白獅號的瓷器中沒有發現這種裝飾主題的圖案,而是在外表全部用有象征符號和珠子的開光來裝飾。對此,它們可能是在1612年前被放在一起的阿達畢爾(Ardebil)藏瓷,其中也有比第五時期更早的瓷器,但和第五時期有承繼的關系。


 第六時期 (1605一1625) : 特征是把邊沿的開光精簡為圓形和近似圓形的開光;菱口形裝飾繼續存在,但更多的是用非具體動物圖案的象征性主題作為裝飾。
大部分的白獅號的克拉克瓷都屬於這個時期。有一幅1615年的繪畫,畫里面有這種風格的盤子。然而,具有第六時期特色的瓷器在德雷克灣(Darke’s Bay)里卻沒有發現,在阿達畢爾(Ardebil)的藏瓷中也沒有發現。可能這種裝飾圖樣在17世紀初才出現,至少裝飾到1630年,因為有類似風格的瓷片在沈船聖 · 康卡羅(Sao Concalo)號里被發現。這個時期的口沿上出現了新的裝飾,有小絲帶、餐餐或獸頭等。而珠狀垂飾已經退化到呆板的點狀排列,取代了更精美的繪制上去的珠寶和絲帶裝飾。

 

► 第七時期 (1625一1640) : 特征是菱口形紋樣被淘汰,類似郁金香花的圖案出現了。這種圖案在前幾個時期幾乎未曾出現過。
對於這個時期的瓷器是否屬於克拉克瓷尚且不能確定。一方面,無論是胎體、制作技術,還是裝飾圖案編排都屬於典型的克拉克瓷特色,但另一方面,郁金香花般的裝飾內容和人物裝飾又是轉型期瓷 (the transitional ware) 的特色,這種瓷是一種胎體更厚的瓷,它用含有淡紫的藍釉裝飾,其造型大部分都不是中國式的。在康塞普森(Concepcion)號(沈於1641年)的瓷器中,有許多類似這種瓷器的瓷片。郁金香圖案流行於17世紀初的歐洲,做成模子後經由中國商人在1635年後引入中國,如果把這個時期的瓷器算成克拉克瓷,那麽其生產就要延續到1635年後,郁金香圖案也在1635年後開始作為裝飾。在白獅號 (the Witte Leeuw)、班達 ( Banda )號和聖 · 康卡羅 (Sao Concalo)號上都沒有這種郁金香紋樣裝飾的瓷器,但在一幅1646年的畫上面有一個郁金香紋樣裝飾的盤子。這可能使上面關於這種裝飾僅在1635年後出現的假設顯得合理。

 

(內容源自:熊寰.克拉克瓷研究[J].故宮博物院院刊,2006(03):113-122+160.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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